現代版的悲慘世界
去年初看了一部感人的電影「悲慘世界」(Les Misérables),電影改編自雨果的曠世文學巨作「
雨果在自序寫道「只要這個世界還存在著愚昧與窮困,那麼,這本書,則絕不會沒有存在的價值」。
的確如此。
劇中的主角尚萬強因為偷了麵包和逃獄被判了19年的徒刑,出獄以後依然找不到工作,生活困頓,只好隱姓埋名,卻還是被警察追捕。
實際上我一年多前在宜蘭的事務所執業的時候,也遇過類似的案子,這是一個法扶轉介的案子,當事人是一名越南籍的外勞,越南家鄉的生活非常困苦,家中經濟狀況不好,只好不斷的借錢,最後家中背了台幣四十幾萬的債務,無力償還,只好來台灣當外籍勞工。
但是他覺得雇主對他不好,苛刻薪資超時工作,所以就逃逸了,逃逸的外勞很辛苦,要自己想辦法生存,一群逃逸的外勞就常常一起行動,有一次他的朋友們約他一起出門,說是要去討債,他也糊里糊塗跟出去了,到了宜蘭某賭場,朋友們跟他說在門口拿刀不要讓別人進去,他就照做了,後來朋友們去搶賭場搶了一些錢,分一分,當事人分到了台幣6000元,最後還是被警方逮捕了,錢都沒花完。
當事人被依據強盜罪起訴,二審被判了九年,案子到我手上,我的任務是幫他上訴到最高法院。
搶了6000元被判了九年,這和偷麵包被判19年好像也差不多了。富二代在夜店一晚隨便就花上萬元不手軟,弱勢勞工為了6000元被關九年,這不是法律能解決的問題了,而是整個社會的結構性問題。我很努力的幫他寫上訴理由狀,希望最高法院能夠將案子發回更審,判輕一點,我在理由狀裡面除了詳細交代二審判決違背法令之處外,還引用穆罕默德·尤納斯(因創辦窮人銀行獲得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)的名言「窮人不是因為自己而變窮,是社會機制造成的,因此貧窮不是結果,而是因。」希望能打動法官。最後全案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,當事人現在在牢裡度過漫漫長日。
有時候覺得社會存在很多問題,光靠法律無法實現正義。所以我當看悲慘世界的時候,我就想起這案子,別人只看到我流淚,卻不知道背後有這麼多當事人的故事在我腦海。
最後,引用一位法國作家的名言。
我們的法律非常平等,它一視同仁地,同時禁止富人與窮人偷麵包、行乞、在橋下睡覺。
"The law, in its majestic equality, forbids rich and poor alike to
sleep under bridges, to beg in the streets, and to steal their bread."
-- Anatole Franc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