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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現老公偷吃有小三怎麼辦? 看到老公和別的女人嘿咻怎麼辦? 是要關起門來說聲「假的! 暫時的!」嗎?
最近同婚的議題吵的沸沸揚揚,大家都有自己的見解,但是主導修法的立委其實也對於另一個議題的修法在悄悄的進行中,那就是許多女權團體主張廢除通姦罪。
通姦罪是指我國的刑法第239條規定「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其相姦者亦同。」

在現行刑法上來說,配偶對妨害家庭的人,不管是自己的配偶或是外面的小三小王,都可以提出通姦罪的告訴,也可以提出民事上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,差別在於刑事告訴如果有罪的法律效果會導致被告受到刑責,而民事官司如果勝訴的法律效果會導致被告須賠償原告金錢。

通常來說,通姦罪本來就是輕罪,有時候判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的情況,法律規定可以易科罰金,而通常罰金是以一天1000元新台幣換算,換句話說如果判五個月,就是可以易科罰金15萬元,這個錢是要繳給國家的。

這幾天詐欺犯討論很熱門,我也貼了很多實務上遭遇過的案例,這次來貼假性財產犯罪。

實務上創立一個詞叫做「假性財產犯罪」,是詐欺案件最常見的類型,這類的犯罪案由可能是詐欺、侵占、背信等等,但有個共通點就是都涉及到民事債務不履行。比方借款不還,或是貨款沒有給付,當事人之間一開始會有一個民事契約存在,但是之後發生不能履約的情況。

這樣的案子,其實透過民事訴訟途徑請求才是正軌,但是很多債權人喜歡告刑事,或是根本搞不清楚就去告刑事,檢察官收到這種案子通常很度濫,會覺得明明就是民事糾紛,卻跑來告刑事,並且要求檢察官傳被告還有調查一堆證據,好像把國家刑事機關當作討債公司來用。所以一開始就會對於告訴人有不利的心證,告訴人這類案件如果告刑事,必須非常努力的舉證和說服檢察官,否則不起訴的機會很高,所以這類案件如果告訴人要告我會建議請律師。

實務上我也常常遇到民眾詢問法律問題,比方有關欠錢不還或是貨款沒給付的問題,很多民眾會問這是不是詐欺,要不要告詐欺,我都會勸民眾不要告詐欺,應該尋求民事訴訟才能解決問題。其實很多民眾也是貪小便宜,覺得民事訴訟還要繳裁判費,而且要寫起訴書,很麻煩,所以懶得告民事訴訟,覺得刑事途徑比較方便比較快,又可以威嚇對方。這是不正確的觀念,刑事如果亂告會有被告誣告的風險。

關於跨國詐欺犯的遣返問題,最近成為新聞焦點,這幾天大家一直討論,其實實務上常常會遇到詐欺案子,我也經常辦到詐欺的案子,署於刑案的大宗,刑案的大宗不外乎就是財產犯罪,尤其詐欺、侵占、背信、偽造文書等等,也因為常接手這類的案子,所以對於生活週遭的這樣事情也會很敏感,盡量不要觸法網。

提一些比較典型常見的案例好了,當初在宜蘭執業的時候遇到的案子,我擔任被告的辯護人,被告當時在販賣一種奇特的投資商品,是一個國外的礦業開採,還是甚麼打撈沉船,詳細我也忘了,這類的商品都會有這種特徵,就是投資的標的都不會在國內,都是滿新奇的概念,都需要大筆的資金賭一把,成功之後獲利都會翻倍。但是通常販賣的講法都是「保本」,還不會虧錢哩。

販賣的人會要求先繳一大筆錢,之後再慢慢將投資收益返還給投資人,有時候會用網路操作虛擬的貨幣,為了取信被害人,還會招待被害人出國到國外看投資的標的,你會看到真的有很多人在開採某個東西,場面相當的浩大。

而後被害人錢拿不回來的時候,就會提告了。這類的詐欺手法和跨國電話詐欺不同的是,通常會透過人際網路下手,而且一個拉一個,我就有被朋友盧過,逼不得已去聽他和他上線說一堆有的沒的,我聽完之後覺得這有違法之虞,沒想到他上線還跟我打包票說沒違法,都不知道我是律師還是他是律師。

關於跨國詐欺犯的遣返問題,最近成為新聞焦點,這幾天大家一直討論,我幾年前曾經在宜蘭執業,有辦過詐欺案件,典型的詐騙集團,他們的分工相當細緻,主嫌是中華民國人,居住在大陸,跨海遙控整個犯罪集團。他們在大陸的電話秘書會先隨機打電話給台灣人,女生接到電話就直接掛斷,男生接到電話後,電話秘書開始噓寒問暖,說王董你好久不見了呀~~~之類的。其實這類電話我自己也曾經接過,反正我就一頭霧水因為我平常也不上酒店,不認識的女生打給我我就真的搞不清楚狀況直接掛斷,
這樣的犯罪集團操作模式是,當有男人接到電話開始和犯罪集團聊起來,聊開了,電話秘書就會開始和男人培養感情,開始談真感情,其中很多男人不乏已婚,卻在接受偵訊時說他們不是買春,而是和對方談真感情,讓我覺得很無言,更讓我覺得婚姻制度之不可靠。

之後,犯罪集團會要求電話秘書和男人約見面,當然電話秘書在大陸不會和男人見面,這時候犯罪集團會遙控在台灣的應召女郎和男人見面,當然當中還有車手或其他成員協力配合,應召女郎和男人見面時會假裝是電話秘書(就是之前已經聊很久那位,所以電話秘書和應召女郎會先串通好,把所有細節交代清楚,以免漏餡)

經常有很多人來訊問我法律問題。我也很樂意幫助網友或是朋友們解答。但是有些東西還是要先說明一下。

1.真正遇到問題再問我。律師平常也是事情很多,我很樂意回答大家的法律問題,但是請真的生活上遇到問題再問我,或是您的朋友真的生活上遇到法律問題再問我。有些人只是忽然對某個東西「好奇」就來問我,或是拿考試的題目來問我,那我會建議你自己上網查答案,自己查到的收穫會更多。

2.如果是中南部的朋友,我會介紹中南部的律師給他們,請他們自行聯繫,因為,就近服務比較好。

3.問律師問題原本是應該收費的,我若不收費是給我朋友優惠,是因為你是我朋友或是你是我網友我才不收費,請大家要明白,一般民眾如果經由這個網頁打電話問我法律問題,我不會收費,但是如果見面諮詢,我會視情況酌收談話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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