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現老公偷吃有小三怎麼辦? 看到老公和別的女人嘿咻怎麼辦? 是要關起門來說聲「假的! 暫時的!」嗎?
最近同婚的議題吵的沸沸揚揚,大家都有自己的見解,但是主導修法的立委其實也對於另一個議題的修法在悄悄的進行中,那就是許多女權團體主張廢除通姦罪。
通姦罪是指我國的刑法第239條規定「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其相姦者亦同。」
在現行刑法上來說,配偶對妨害家庭的人,不管是自己的配偶或是外面的小三小王,都可以提出通姦罪的告訴,也可以提出民事上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,差別在於刑事告訴如果有罪的法律效果會導致被告受到刑責,而民事官司如果勝訴的法律效果會導致被告須賠償原告金錢。
通常來說,通姦罪本來就是輕罪,有時候判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的情況,法律規定可以易科罰金,而通常罰金是以一天1000元新台幣換算,換句話說如果判五個月,就是可以易科罰金15萬元,這個錢是要繳給國家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