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發生在許多年前的事情了,那天收到那份判決書,感動不已。
判決主文是「原判決關於強制性交罪部分撤銷。」
「XXX被訴強制性交部分均無罪。」
這個案子我二審才開始接,翻成白話就是,我幫助一個刑事被告,一個一審原本被判有罪的被告,在二審逆轉勝被判無罪。
不知道為什麼,法扶好像很愛分給我強制性交辯護,XD
在當律師之前,都會和大家一樣覺得強制性交犯很可惡,但是當看過不同案件卷宗以後,總是會眉頭皺好幾下覺得案情並不單純。
這個被告已經在服刑中了,因為他之前和一個未滿16歲的女生談戀愛,一時情不自禁就兩情相願 性交了。這是另外的案子。
現在又被起訴強制性交,一審被判有罪,我接下了二審辯護,一開始看了卷宗就覺得案情不單純,告他的是他前女友,而且他們同居過,甚至有論及婚嫁,同居了兩個月, 性交過 N次,卻只有其中兩次他前女友覺得被強迫,然後分手後立刻告他。
我去監所看被告的時候,他剃著光頭,瘦瘦的模樣,在想他在監所外的時間,如果留了頭髮做了造型打扮一下,是否也有個三寸不爛之舌,是否是個情場高手,正所謂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呀!
我還記得五年前,在接受法務部律師訓練的時候,
大家都閉上眼睛,於是我把眼睛閉上,全場靜默一片,我心想「當個成功的商務律師好像不賴,跟公司高層打交道,可以賺很多錢。」「但是如果我沒辦法變成商務律師,那就當個關心弱勢的左翼律師吧!」
後來老師要我們都把眼睛張開,又開始講一堆話,她說「我想要跟你們說,你們剛剛想的,五年後全部都會實現喔!!」(害我馬上大驚嚇,想說怎麼可能!)
她接著說「我以前許下很多願望,真的都一一實現了。比方我想說我要來律訓所教課,結果我真的來教課了....」(聽起來也有道理)
我還記得我高中的時候,當時升學主義至上的氣氛下,
我記得我家附近有個我常跑的圖書館,有一區規劃成開架式的報紙區,看書累了我常常去那邊看報紙,記得那時候還有自立早報和自立晚報、大成報、民生報等等,有時候不知不覺就把所有報紙都看過一遍,我發現有時候看報紙比看書看的還仔細,哈哈!
我最關注的板面就是頭版和政治版了,那時候正是新黨的全盛時期,報紙板面相當多新黨的新聞,當時郁主席和癸老輪流擔任新黨全委會召集人,我十分關心新黨的新聞,每次總是很仔細的看,看趙少康、王建煊、郁主席當時又說了甚麼話,看李登輝國民黨又怎麼批評打壓新黨,看政黨間怎麼合縱連橫,看新黨選舉又推出了哪些清新的面孔力抗黑道、派系勢力。
當時多麼希望新黨可以發揮關鍵少數力量對抗李登輝國民黨,也多希望新黨可以壯大讓台灣充滿希望。我相信當時台灣不是只有我,而是有好幾百萬人和我有一樣的期待,黃旗上承載著幾百萬人的夢想,那一份責任重大。可惜事與願違,新黨沒有能得到台灣多數選民的支持,之後勢力逐漸縮小,導致了台灣現在將近二十年的悲慘命運。
而現在,二十年過去了,報紙上幾乎很難看到新黨和郁主席的新聞了,藍綠還是整天吵吵鬧鬧搞的民怨載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