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從宣布參選之後,每天從早忙到晚。
我是平民參選,平民參選的特色就是,要一邊工作一邊參選,幸好我的工作不是朝九晚五的,但是還是要抽空處理,包含寫狀紙、開庭、與當事人連絡,因為對當事人負責也是律師的責任。(不過幸好有其他律師協助處理,十分感謝。)
而且我沒有助理,所以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處理。常常早上起床之後就開始在電腦前處理公事,寫寫狀子,研究法律,還一邊連絡有關選舉的事情,常常一聯絡時間就過去了,人家說選舉會很忙,終於見識到了,但是想想,這三個月的時間也將會是我人生難得且難忘的三個月,可以改變這世界,每一天都要當兩天來用,才不會枉費呀。
昨天,我下午去黨部法律諮詢之後,先面見了一個知名動保人士聊動保議題,之後又和一個社運團體的理事長見面聊居住問題,學到很多,之後再和我一個朋友聊選舉策略,外面跑一整天回家後開始寫狀到深夜。
這幾天陸續有人問我法律問題,也有不少人我聽了問題還有當事人的處境之後,發現是社會弱勢,有符合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扶助標準,我就會建議他們前往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。
「法律扶助法」在2003年12月23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,這個基金會就是依據法律扶助法的規定設立,大部分款項來源是司法院,所以大家把他定位成有點半官方的基金會。
宗旨就是提供社會弱勢免費的法律服務,包含免費的訴訟律師協助打官司,以達到訴訟平等的實現,所以,常有很多人因為家裡窮打不起官司,現在都不用擔心了,因為遇到官司糾紛,可以找法扶基金會。不過申請有一些門檻。
申請通過的條件是:
1.必須經濟弱勢,所以法扶基金會要看申請人的財產資料,要去國稅局申請,不只是自己的還要家人的,所以還要帶全戶戶籍謄本,以避免有人明明家裡有錢還去濫用資源。
去年初看了一部感人的電影「悲慘世界」(Les Misérables),電影改編自雨果的曠世文學巨作「
雨果在自序寫道「只要這個世界還存在著愚昧與窮困,那麼,這本書,則絕不會沒有存在的價值」。
的確如此。
劇中的主角尚萬強因為偷了麵包和逃獄被判了19年的徒刑,出獄以後依然找不到工作,生活困頓,只好隱姓埋名,卻還是被警察追捕。
實際上我一年多前在宜蘭的事務所執業的時候,也遇過類似的案子,這是一個法扶轉介的案子,當事人是一名越南籍的外勞,越南家鄉的生活非常困苦,家中經濟狀況不好,只好不斷的借錢,最後家中背了台幣四十幾萬的債務,無力償還,只好來台灣當外籍勞工。
但是他覺得雇主對他不好,苛刻薪資超時工作,所以就逃逸了,逃逸的外勞很辛苦,要自己想辦法生存,一群逃逸的外勞就常常一起行動,有一次他的朋友們約他一起出門,說是要去討債,他也糊里糊塗跟出去了,到了宜蘭某賭場,朋友們跟他說在門口拿刀不要讓別人進去,他就照做了,後來朋友們去搶賭場搶了一些錢,分一分,當事人分到了台幣6000元,最後還是被警方逮捕了,錢都沒花完。
當事人被依據強盜罪起訴,二審被判了九年,案子到我手上,我的任務是幫他上訴到最高法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