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來討論刑法公然侮辱罪,這是一個大家都很常碰到的法律問題,也是每個人一生中最可能提告或是被告的罪名。
刑法第309條規定「公然侮辱人者,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」由此可知我國刑法對於公然侮辱的罪刑不重。
且依據刑法第314條,妨害名譽罪章的罪(包含公然侮辱和誹謗罪)都是告訴乃論之罪,也就是必須被害人提出告訴,檢察官才能主動偵辦,被害人提出告訴是追訴的必要條件,也有六個月的告訴期間限制,超過六個月後,被害人就不能提出刑事告訴,且提出告訴之後也可以撤回,撤回告訴後,偵查機關必須做出不起訴處分,法院必須做出不受理判決。